1、协助市人大财经委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监督预算执行以及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等方面的工作;
2、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委托,承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国资等方面决议、决定草案的起草等具体工作;
3、承担有关财政、审计、税务、金融、国资等方面听取专项工作汇报、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并负责相应的督查工作。
4、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交办和市人大财经委需要协助办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