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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20-07-02        信息来源:

1、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了解对口联系部门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和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并向主任会议、常委会报告。

2、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及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

3、组织开展教科文卫方面的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4、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办理教科文卫方面的代表意见、建议及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5、加强同对口部门的联系,定期听取对口部门的工作汇报,为市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供教科文卫方面的工作信息。

6、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做好上级人大到九江的执法检查、调研、视察等相关组织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