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省人大会议九江代表团,以及以市人大常委会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参加重要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2、负责协调和督促“一府两院”对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的决定、决议的贯彻实施,以及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查办、催办工作。
3、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等文稿和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的公文处理,主管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4、负责协调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进行执法检查、评议、视察、调研等活动。
5、负责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视察、调研等活动的组织和有关服务工作。
6、负责对属于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且与办公室工作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或建议。
7、负责市人大机关的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编辑内部刊物,主管《九江人大工作》。
8、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市人大机关行政事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财务房产、安全保卫、老干部服务等工作。
10、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内外来宾的接待服务工作。
11、负责县(市、区)人大领导以及市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2、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和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