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顺利实施,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为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至2025年,是我市实施融圈入群、强产兴城、绿色发展、实干崛起工作思路,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的关键时期。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进一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九江,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的领导下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解读、理论研究,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精神实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法治九江的生动实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九江“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任务,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以高质量普法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突出全民普法重点内容。深入持久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宪法精神和“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拟任或新提任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持续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每年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持久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概念新精神,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广泛宣传有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广泛开展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九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尊崇军人的风尚。切实加强我市地方性法规的普法宣传,结合解决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等重点难点问题的立法和法规实施工作,主动宣传、精准宣传,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三、持续提升全市公民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落实,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日常学法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国家工作人员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进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抓好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使用和激励机制,做强“法律明白人”骨干队伍,鼓励和引导“法律明白人”参与农村基层依法治理,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抓好妇女、残疾人、老年人、新业态从业人员等其他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依法维权能力。
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坚持依法治理与全民普法深度融合,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深化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推动形成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针对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领域突出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推动依法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法治观念。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市、县(市、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和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品质,繁荣法治文化创作,注重挖掘、研究、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文化基因,依托富有地方特色的文艺形式,打造一批具有赣北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精品,逐步实现共建共享,推动法治精神在赣北大地根植人心。
六、着力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注重分层分类,探索普法服务供给新模式,推广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各环节。坚持集中宣传教育与经常宣传教育相结合,持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八进”活动,提高普法质量。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和警示作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加大融媒体普法力度,创新智慧普法方式,大力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市、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拓展法律服务内容和范围,把普法融入其中,使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的过程。
七、健全完善社会普法工作机制。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普法志愿服务评价和激励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制度化。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引导大众传媒自觉履行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频道、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开展公益普法,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促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履行普法责任,推动普法工作全面发展。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完善普法经费保障制度,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等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有效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