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各级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工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全国人大《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和新修订的《江西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狠抓“七个一”工作落实,持续加强制度和能力建设,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一、严把“三个关口”,备案审查监督实效显著增强
聚焦主责主业,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严格把住备案、审查、整改三个关口,持续强化监督刚性,不断提升备案审查质效。
(一)严把“报备”关,做到有件必备。为提高报备率,2024年年初,法工委就印发了通知,对规范性文件报备提出了具体要求,制定了格式样板,并在报备过程中主动对报备材料进行把关。全年共收到全市各制定机关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件,全部予以备案。其中,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市检察院规范性文件1件。12月,对全年备案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总体来看,各制定机关认真履行报备义务,基本做到材料齐全、格式规范,报备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对于存在个别漏报、报备不规范等问题,已督促制定机关进一步增强报备意识,主动完善报备制度,落实报备责任。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地方性法规3件,均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核并备案,报备率、及时率和规范率均为100%。
(二)严把“审查”关,做到“有备必审”。法工委加强与各专(工)委之间的协调联动,按照职责分工将规范性文件送有关工作机构初步审查,进一步增强备案审查合力,同时以全面审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加强主动审查力度。2024年,分送农业农村委1件、民宗外侨委2件、财经委1件、社会委1件、监司委1件,充分听取各专门委员会的意见建议;主动对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对2件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意见。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统一部署,对我市不平等对待企业、明显滞后不适合继续适用规定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经过系统清理,未发现相关情况。
(三)严把“整改”关,做到“有错必纠”。坚持纠错工作的原则性和方式方法的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强跟踪督办,增强纠错实效。有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查认为,相关规定影响公平就业,与党和国家当前的改革要求不符,通过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制定单位予取消网约车驾驶员的户籍(或居住证)条件限制。有关于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经审查认为,制定机关设置的“黑名单”制度、限制驾驶人的骑行权等规定,无上位法依据,超越了设置权限,减损了公民的权利,通过跟踪督办,推动制定机关及时予以废止。
二、加强“三个建设”,备案审查工作根基更加夯实
努力适应备案审查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三个建设”,以高质量制度、平台和能力建设保障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年度报告制度化。每年年初将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第一季度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从2019年开始,法工委已连续5年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二是“七个一”工作规范化。以做好“七个一”工作为抓手,通过开展工作检查、进行情况通报、召开工作会议等方式,提高各部门思想认识,压实部门责任,推动工作进一步落实。三是上下联动常态化。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保持密切衔接,主动请示、汇报、沟通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各县(市、区)人大,则以走访座谈、新法解读、案例研讨等形式指导开展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各地均能克服困难,高标准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尤其是都至少纠正了一件规范性文件,成效显著。
(二)持续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对各有关单位的指导,及时沟通解决数据库平台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级各单位规范使用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落实完善省级数据库建设工作要求,以此为契机组织核查清理,建立健全全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台账,制作规范的电子文本。集中录入江西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共计入库2171件,数量位列全省第二,备案审查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化、规范化、透明化。
(三)持续加强能力建设。通过召开工作会议、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工作部署和指导。2024年10月,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学习传达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策部署和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部署全市备案审查工作。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授课培训,对新修订的省备案审查条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解读,为我市进一步做好备案审查工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持续提升了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备案审查工作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基层民意体现还不充分,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法工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省备案审查条例,切实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增强法律监督实效,推动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省备案审查条例的修改,2009年制定的《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备案审查工作,年内将提请予以废止,并制定新的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对备案审查范围、重点、程序、处理结果进行规定,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二)扩大备案审查工作社会参与度。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着眼提升备案审查民主含量和质量,积极探索和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常态化参与备案审查工作,通过畅通民意快速表达渠道、邀请民众参与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听取和反馈备案审查工作意见建议,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同感、参与感和获得感。
(三)加大备案审查宣传力度。加强对备案审查“两法、一决定、一条例”的宣传解读,增强有关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提高民众积极性和参与度。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工作动态、重要进展和典型案例,发挥好备案审查工作弘扬法治精神、讲好法治故事的积极作用,为深入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开展乡镇(街道)备案审查试点。将备案审查的触角进一步下沉到乡镇(街道),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选取部分人员力量强、有工作基础的县(市、区)作为试点。加强对试点单位的指导,不断完善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和标准,协调解决试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推动纠正审查发现的问题,形成和总结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有序推动试点范围逐步扩大。(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