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是城市建设管理和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城市面貌、美化生活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城市绿化的关注日益增加,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城市绿化既是民生也是民意。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4年7月31日,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九江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2024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前瞻布局发展
条例明确了我市各类城市绿地养护责任人确定原则和争议解决办法,要求养护责任人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养护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以及确需砍伐移植的具体情形,树木补植的方式方法,管线管理单位的保护职责,加强树木保护力度。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了常见损毁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行为,在具体条款中一一予以列举,为部门执法提供具体法律依据。
条例还分别对降低绿化率、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擅自砍伐和移植城市树木、损害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等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以增强执行和操作层面的法律实施效果。
《条例》坚持人民至上、发展为民,以立法的形式将我市在建设城市绿化过程中探索的经验做法和机制固定下来,充分彰显了我市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九江,努力建设自然生态之美、绿色生产之美、人居环境之美交相辉映的美丽家园的信心和决心。(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王宁 王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