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0日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任命曹洪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2.任命杜峰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3.任命吴思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4.任命刘子熙为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5.免去周炜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6.免去杜峰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7.免去沈双武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市环境资源审判庭、西海巡回法庭)庭长职务;
8.免去吴思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9.免去施龙西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市环境资源审判庭、西海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10.免去樊革新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1.免去宋亚娟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12.免去金婉琴的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